一、年巢湖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26人公告 为适应巢湖市建设、发展、稳定的形势,满足警务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面向全省公安机关公开选调26名人民警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2.具备公务员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已登记并正式授予警衔,不包括森林、铁路、水上、监狱等司法及其他专业警察)且在编在岗人员; 3.3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年3月);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3月6日以后出生); 5.无违法违纪行为,参加工作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其现任职单位同意选调;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见《巢湖市公安局公开选调岗位条件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方法步骤 1.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警官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填写好的《巢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本公告附件下载)电子版、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告知报考人员。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3:1的职位应取消或减少选调名额。 报名时间:年3月6日-10日 报名邮箱: qq. 2.笔试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满分为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与体能测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体能测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 3.资格复审 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有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巢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警官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体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48号)规定进行。测评内容:男子0米跑、4*10往返跑;女子米跑、4*10往返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体能测试必须达标,在体能达标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人数与体能达标人数1:1.5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体能达标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拟选调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合成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因体检不合格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需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相关会议研究。出现选调人员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7.公示转任 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的拟选调人员通过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其他事项 -(巢湖市委组织部)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巢湖市公安局) 二、年巢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15人 为适应巢湖市建设、发展、稳定的形势,满足审判、检察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巢湖市人民法院选调科员级工作人员5名;巢湖市人民检察院选调科员级工作人员10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全省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我省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年3月); 3.没有违纪违法行为,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且其现任职单位同意选调;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3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见《巢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任职试用期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查 此次选调考试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填写好的《巢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本公告附件下载)电子版、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告知报考人员。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时间:年3月6日-10日 报名邮箱: qq. qq.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3:1的职位应取消或减少选调名额。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二)笔试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满分为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事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职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名单在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员须先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携带有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巢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创新、实务处理、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5:5加权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拟选调职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合成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出现选调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选调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需形成考察报告,并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相关会议研究。出现选调人员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一职位在整个选调过程中最多递补两次。 (六)公示转任 经相关会议研究同意后的拟选调人员通过巢湖市人民政府网站( 四、其他事宜 -(巢湖市委组织部)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巢湖市人民法院)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 监督-(巢湖市监察局) 三、珠海市斗门区选调55名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选调公务员55名,具体职位及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年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珠海市斗门区年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至年3月31日。 (三)身体健康。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调: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以邮寄材料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3月8日17时30分止(以邮件送达签收时间或电子邮件收件时间为准)。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请附如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选调公务员”字样): 1、《珠海市斗门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等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