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号[]1号及衡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整顿招生秩序的通知》(衡教发[]23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城区人口分布和学位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县城区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二)民办学校招生。县城内已获得办学许可证的所有民办学校按照“家长选择、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 (三)严格控制班额。统筹城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均衡编班、控制班额45人以内。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县城内小学一年级26个班,共招生人。 (五)严控区域外生源挤占城区学位。按教育部[]1号文件要求百分百的小学实现划片就近入学,原则上每所小学全部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二、入学相关要求 (一)按法定年龄入学。小学一年级入学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以户口本出生日期为准,即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按划定区域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必须到划定区域指定的学校就读,严禁超规模、跨区域招生。 (三)审核、登记、报到。城区新生必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划定区域范围内指定的学校报名。报名时间:8月28日至29日两天。 (四)相关证件:(1)带户口簿(必须是划定招生区域内的户口,户口簿的户主应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带房产证(房产证户主应是学生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3)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带现住址相关证件(户口簿、劳动合同、营业执照、从业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五)其他事项。报名时如遇疑问,家长可拨打云集镇中心学校电话,衡南县教育局电话进行咨询。 三、中心城区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划片招生范围和示意图 转载自:衡南新闻网,特别致谢。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