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南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道路工程项目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招[]16号、南发改招[]17号核准;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衡南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智埔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衡南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道路工程EPC项目 .建设地点:衡南县云集镇 .3规模:新建道路:云衡路长18米、宽4米,富兴路长73.8米、宽4米,兴园路长米、宽4米等;包括路基、路面、排水、绿化、照明工程等。 .4计划投资:该项目总投资额约万元(具体以县财政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为准)。 .5总工期(含设计、施工)要求:日历天 .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7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8招标范围:衡南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道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号文件要求提供入湘登记证且处于有效期内(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含道路、给排水专业)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部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拟任设计部分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拟任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湘建建[]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施工员人、安全员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六个月,年月-年7月份)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须可在网上查询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且无在建工程; 3.5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建筑施工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家以上; 3.6.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