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积金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要求,从年5月起,我中心公积金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公积金贷款信息包括且不限于借款合同号、借款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购房地址、贷款金额、贷款开始日期、贷款结束日期、还款期数、还款频率、月还款情况(逾期、正常归还、逾期归还等)。 公积金贷款信息数据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贷款职工在我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信息将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公积金贷款相关的逾期信息会进入征信报告,作为金融机构判断个人信用情况的依据之一,帮助金融机构更加全面准确地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 在此温馨提示: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或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请务必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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