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衡南县扶贫办、住建局、教育局对上级安排的重点工作推进不力,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 年3月21日,省扶贫办向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办下发了《关于迅速核实贫困户相关问题数据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国家审计署反馈的问题数据核实整改,并于3月26日前将核实整改情况上报。在衡南县县扶贫办汇总上报核实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经衡阳市扶贫办多次催促,直至5月9日,衡南县扶贫办、住建局、教育局均未落实相关工作和上报整改措施,影响了国家审计署反馈的问题数据核实整改工作的推进。县扶贫办主任刘向群受到警告处分,县扶贫办监测股股长贺海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县住建局副局长谢桂华受到警告处分,县住建局村镇股股长刘运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县教育局副局长肖明受到警告处分,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欧阳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同时,衡南县住建局、教育局、扶贫办8名相关责任人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2耒阳市发改局主任科员蒋小清、副科级干部梁斌驻村帮扶工作作风不扎实的问题 年1月起,耒阳市发改局驻坛下乡石坝墩村扶贫工作队未按要求住村,整个工作队处于“走读式”状态。年1月迎国检后,驻村工作队队长蒋小清在耒阳市发改局未调整扶贫工作队队长的情况下,未再驻村开展帮扶工作,也未与后任工作队队长梁斌做好交接工作。梁斌于年3月至4月12日接任驻村工作队队长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未按要求住村,未督促驻村工作队登记考勤,没有实时填写工作日志。蒋小清、梁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常宁市板桥镇石塘村支部书记黄伍成、板桥镇综治办主任彭德忠在脱贫攻坚中识别不精准、工作失职的问题 年6月,黄伍成为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四类人员”黄带成申报纳入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不准确;石塘村包村干部彭德忠发现黄带成不符合贫困户条件后,没有将此情况向板桥镇党委汇报,致使黄带成被纳入贫困户。黄伍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彭德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耒阳市亮源乡关王村党总支部书记朱清成截留危房改造资金、弄虚作假的问题 朱清成在任亮源乡元明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年截留本村村民朱细文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元,截留村民梁外生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元。同时,朱清成于年、年违规为该村村民梁少群、梁中远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导致梁少群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元,梁中远之子梁瑞林违规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元。朱清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推荐阅读 1、包昌林: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2、南岳区立下脱贫攻坚“军规”!对“五类情形”从严问责 3、守住节点过好端午①:压实责任,抓住“关键少数” 来源:衡阳反腐网 编辑:唐锦 衡阳日报社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