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年第85号公告),促进我省铅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年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消费函〔〕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指导,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铅蓄电池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并负责收集和审核企业申请材料。 、二、请将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6月15日前报我厅消费品工业处;申请材料电子版发hnjxwxfpc . 为贯彻落实《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年第85号公告),促进我国铅蓄电池行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年本)》有关规定,决定开展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公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铅蓄电池企业申报工作。 二、铅蓄电池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年本)》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征询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相关初审意见,并填写在《申请书》的相应位置。 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经初审符合《铅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年本)》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30日前报我司。申请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附件: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年4月13日温馨提示查阅“附件:铅蓄电池企业规范审核申请书”,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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