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2月22日讯(通讯员肖喜伟记者易成章)2月19日,衡南县检察院收到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诉前检察建议的回复,这意味着一宗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完美总结审查。此前,衡南县谭子山镇等六个乡镇的敬老院食堂无证经营,而六个乡镇人民政府、衡南县民政局、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依法履职,衡南县检察院介入。 “按照最高检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部署,我们将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和保护老年人权益两个主题有机结合,于去年11月中旬开始摸排敬老院食堂无证经营的线索。”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决定自年7月至年6月,开展为期三年的“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食品安全及监管漏洞在其中重点监督之列。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衡南县谭子山镇等六个乡镇敬老院存在不同的问题,达不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必须条件。“从检查情况来看,主要存在购买原材料没有索票索证;操作间没有与其他区域隔离例如有些操作间与室外、厕所相通;食品留样只留了原材料而未留成品、留样时长不足48小时、留样重量不够;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取得健康证明即上岗等问题。”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献忠和承办检察官共同总结。 承办检察官根据法律规定厘清责任单位,随后向六个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检察机关办案力量有限,这次走访的是部分乡镇敬老院,希望民政局积极自查自纠,与市监局联动整改办证,本院在职权范围内予以必要的支持。”承办检察官强调。 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克服年前工作繁重的困难,积极行动。2月8日,在整改合格后,衡南县江口镇敬老院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至此,被立案审查的六个乡镇敬老院在春节前全部完成整改。 记者同时从衡南县检察院了解到,该院此前在食品安全领域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年到年,办理衡南县教育局、衡南县食药监局对中小学食堂无证经营不依法履职系列案,让超过名学生吃得放心,家长安心。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组织编写、检察出版社于年12月出版发行的《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实务指引》收入其中的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部分,而全国共收入22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