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3/12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湖南法院网讯“收到这笔钱,我太开心了,完全没想到,我没到法院打官司,法官也会帮我追回工资款”,这是衡南县某五金加工厂(以下简称“五金加工厂”)职工李某某收回工资后说的第一句话。衡南法院在获知五金加工厂拒不支付37名职工工资近50万元情况后,同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铁丝塘镇政府一起,对如何妥善处理五金加工厂和37名职工之间的纠纷进行会商。三个机关合力,多次与五金加工厂沟通联系,努力说服其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为五金加工厂筹措资金积极出谋划策。最终,37名农民工工资得到一次性清偿,潜在的37个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在进入诉讼阶段之前就得以化解。将矛盾消灭于萌芽,将纠纷化解于无形,该案正是衡南法院近年来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的一个缩影。

向外凝聚解纷合力

诉源治理是一项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法院一家可以完成,需要多方参与、积极配合,形成强大合力。

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支持。“有限参与,积极辅助”是衡南法院为自身在诉讼外纠纷实质化解过程中的角色定位。衡南法院积极向县委请示报告,推动诉源治理工作从“法院主推”上升为“党委主抓”;支持将“万人诉讼率”等诉源治理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助力中共衡南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多部门联合接访。

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衡南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文林在谈及诉源治理举措时如此说到,“只有最大限度地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等多方力量的专业优势和行业资源,凝聚多方合力,才能真正发挥诉源治理的效果”。年,诉讼服务中心律师接待窗口累计接待群众信访咨询人次,既为老百姓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又降低了法院工作压力;强化与司法局的合作,共同推动在衡南县的20个乡镇、3个街道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人口密集、纠纷量多的地区设立驻村调解室,坚持“离人心更近,离诉争更远”,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纠纷就地解;简化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提高司法确认效率,鼓励更多的百姓采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积极培育社会自治力量。通过巡回法庭、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媒体宣传等方式,以审判执行工作的鲜活司法案例,向群众传递法律提倡什么、否定什么、保护什么、制裁什么,增强群众对矛盾纠纷诉至法院后的预判,强化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建立一支复合型人民陪审员队伍,在“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中,从村委、各行各业中选任了名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社会威望、行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并适时提供业务培训,为强化诉前、诉中调解实效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加强各类案件的研判与梳理,总结纠纷的争议点、原因、裁判规则,提供相应的案例裁判,引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等社会力量调解方向。

向内激发解纷潜力

诉源治理不仅包括在诉外从源头防范化解纠纷,也包括在诉内构建一套行之有效、运转有序的高效解纷体系,通过非讼过滤和高质审判两个制度的并联运行,既从源头上防范诉讼的产生,又能妥善处理案件,减少“衍生案件”,避免因案件审判质量不高所导致的二审、再审、涉诉信访等“衍生案件”的产生。

更新司法理念。纠正法官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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