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你白斑病史是这样形成的 http://www.bdfyy999.com/bdf/yufangbaojian/binglibingyin/21368.html 5月27日上午,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市、县两级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和关于重新确定部分县、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看看哪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人大代表名额有新变化。 天心区、雨花区、长沙县代表名额有变 按照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部分县、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就部分县、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重新确定为:长沙市天心区名,雨花区名,长沙县名。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作变动。 为何只有天心区、雨花区、长沙县人大代表名额有变?5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了说明。刘莲玉说,选举法第十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依照本法的规定重新确定。”长沙市所辖的天心区、雨花区、长沙县由于行政区划调整造成人口较大变动,拟重新确定人大代表名额。其中,天心区人大代表名额由名增加至名;雨花区人大代表名额由名增加至名;长沙县人大代表名额由名减少至名。其他要求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的1个设区的市和44个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因无选举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再重新确定其人大代表名额。 刘莲玉说,按照选举法规定,省人大常委会作出重新确定上述县、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后,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5月9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工委主任王刚在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作辅导报告时解释了如何重新确定代表名额。王刚说,选举法规定了两种可以依法重新确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特殊情形:一是,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二是,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把握这两种法定情形必须注意:一是,导致人口变化的原因必须是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出生人口、新建小区的人员正常迁入等导致人口增加的不在此列。二是,人口的变动必须较大,即人口增加或者减少的幅度较大。 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获悉,重新确定代表名额征求了市州、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意见,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常委会提出议案。重新确定人大代表名额的人口数依据,是公安部门提供的该行政区域内年底的户籍人口数。 6市州和个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有变 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决定全文附后),湘潭、邵阳、张家界、益阳、娄底和湘西等6个市州以及芙蓉区等个县市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有变化,予以重新确定。其他设区的市和县市区按上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不变。 增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有何依据,需要通过哪些法定程序?5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此作了说明。刘莲玉说,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市县两级每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按人口多少确定。为此,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按惯例综合了各地上报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有关情况,即湘潭、邵阳、张家界、益阳、娄底和湘西等6个市州以及芙蓉区等个县市区,要求增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长沙、衡阳、岳阳、常德、郴州、永州、怀化等7个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均已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不能再增加;株洲市和芦淞区、石峰区、株洲县、醴陵市、雨湖区、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没有提出增加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要求,按上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不变。 刘莲玉说,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第五款关于“每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经确定后,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内不再变动”的规定,经本次会议确定的各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在其新一届人大任期内不再变动。 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何有的县超过市? 按照这次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市、县级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衡阳市的衡南县、衡阳县、耒阳市,邵阳市的邵东县、邵阳县、隆回县,永州市的祁阳县,娄底市的新化县、涟源市,这9个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均为45名,益阳市安化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41名,他们的名额达到或超过了13个市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只是没有赶上邵阳市的名额(51名)。这是为什么呢? 记者从年8月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找到了依据,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十九人至四十一人,人口超过八百万的设区的市不超过五十一人;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十五人至三十五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不超过四十五人。这里面有两层含义:作为常态,市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为十九人至四十一人,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十五人至三十五人;立法也考虑了人口与名额的对应,列出了特殊情形,人口超过八百万的设区的市不超过五十一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级不超过四十五人。也就是说,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最高限额(45)人,会超过人口八百万以下的市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最高限额(41)人。 修改前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名额是:市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十三人至三十五人;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为十一人至二十三人,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名额不超过二十九人。这次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属于大范围调整。 说到这里,浏阳市、宁乡县等地的小伙伴可能有点不高兴了,我们的人口超过一百万了,为什么分别只有三十九人、三十七人,而没有按照四十五人确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记者为此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有关负责人。得到这样的解答: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由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增加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和人口数管住名额的下限和上限,在法定幅度内,尊重市、县级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比如说,宁乡县、浏阳市等人口超过一百万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可以在不超过四十五人的限额内确定。有的三、四十万人口的县与八十万人口的县,其名额会一致,因为都选择三十五人的上限。 看来,确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在法律框架内还有“自由裁量权”,需要综合考虑各地的政治传统、工作需要、人口数量等。 需要提醒的是,有人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统称为“人大常委”,这种说法不够准确。人大常委会采取的是合议制,机构名称比较长,比如说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简称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其成员称为“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由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不能称为“湖南省人大常委”,市、县级也一样称为“某某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相关链接 湖南省人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 的市、市辖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年5月27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依法进行换届选举的各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确定如下: 长沙市41名 芙蓉区29名天心区29名岳麓区31名开福区29名 雨花区31名望城区29名长沙县31名浏阳市39名 宁乡县37名 衡阳市41名 珠晖区33名雁峰区31名石鼓区27名蒸湘区31名 南岳区21名衡南县45名衡阳县45名衡东县33名 衡山县29名祁东县35名常宁市35名耒阳市45名 株洲市39名 芦淞区27名荷塘区29名石峰区27名天元区27名 株洲县27名攸县29名茶陵县31名炎陵县27名 醴陵市31名 湘潭市39名 雨湖区25名岳塘区25名湘潭县35名湘乡市35名 韶山市25名 邵阳市51名 双清区25名大祥区25名北塔区25名邵东县45名 新邵县35名邵阳县45名隆回县45名洞口县35名 绥宁县29名新宁县31名城步苗族自治县27名 武冈市35名 岳阳市41名 岳阳楼区27名云溪区27名君山区27名岳阳县35名 华容县31名湘阴县35名平江县41名汩罗市35名 临湘市33名 常德市41名 武陵区35名鼎城区35名安乡县35名汉寿县35名 澧县35名临澧县31名桃源县35名石门县35名 津市市31名 张家界市39名 永定区35名武陵源区31名慈利县35名桑植县31名 益阳市41名 资阳区27名赫山区33名南县31名桃江县35名 安化县41名沅江市35名 郴州市41名 北湖区35名苏仙区35名桂阳县35名宜章县35名 永兴县35名嘉禾县35名临武县35名汝城县35名 桂东县35名安仁县35名资兴市35名 永州市41名 零陵区35名冷水滩区35名祁阳县45名东安县35名 双牌县27名道县35名江永县29名宁远县35名 蓝山县31名新田县35名江华瑶族自治县35名 怀化市41名 鹤城区31名中方县31名沅陵县35名辰溪县35名 溆浦县35名会同县27名麻阳苗族自治县35名 新晃侗族自治县25名芷江侗族自治县31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7名通道侗族自治县23名 洪江市29名 娄底市41名 娄星区35名双峰县35名新化县45名冷水江市33名 涟源市45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41名 吉首市35名泸溪县33名凤凰县35名花垣县33名 保靖县33名古丈县33名永顺县35名龙山县35名 代表名额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选举法第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原则是“基数加人口数”,并且不得超过选举法所规定的上限,即地方各级人大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口数计算增加的代表数相加,为地方各级人大的代表总名额。 (1)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确定的方法 一是,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名,每人可以增加1名;人口超过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名;人口不足5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名。二是,乡级人大代表名额基数40名,每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总名额上限为名;人口不足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40名。 为了体现民族平等、地区平等,选举法还规定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经省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5%。另加5%是指在基数和按人口数增加代表名额两项之和的基础上,再增加5%,但是名额不得突破选举法规定的最高限额。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是指聚居的少数民族种类多,而不是聚居的少数民族的人口多。 (2)代表名额确定的主体和程序 选举法第十二条对代表名额确定的主体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县级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省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乡级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依法确定,报设区的市、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备案。 (3)代表名额的重新确定 根据选举法第十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大的代表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对于确定的代表名额,以后的换届选举都要按照这个名额执行,不再重新确定。同时选举法也规定了两种可以依法重新确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的特殊情形:一是,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二是,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把握这两种法定情形必须注意:一是,导致人口变化的原因必须是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重大工程建设。出生人口、新建小区的人员正常迁入等导致人口增加的不在此列。二是,人口的变动必须较大,即人口增加或者减少的幅度较大。 上一次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前,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选举法,规定城乡按相同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为了做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一些只适用于当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特殊处理办法,其中关于人口数的规定是,为更好地反映各行政区域人口分布的实际情况,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以公安机关公布的截至年底的户籍人口数为基础,结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数据,即人口数按照户籍人口数与人口普查统计数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为此,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对长沙等3个市、25个县区的人大代表名额进行了重新确定。需要注意的是,这次要重新确定代表名额,不再按照以上做法,必须严格执行选举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法律的释义,需要重新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的人口数依据,以公安机关公布的上一年度户籍人口数为主,流动人口原则上应当计入户籍所在地。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