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县政协委员的一封信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是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我们收集整理了一套提案参考题目,并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的书写和提交提出如下建议,供您参考。 1、全体县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政协联工委和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均可提出集体提案,全体会议期间,也可以界别、委员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2、提案的基本要求: (1)提案应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我县中心工作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 (2)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3)提案书写应当符合规范要求,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 (4)每件提案均要写清案由、提案者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联名提案,发起人要列于首位; (5)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乡镇(办事处、片区服务中心)政协联工委和政协专门委员会以本组织名义提出提案,须由该组织加盖公章;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 3、政协全体委员在会议期间提交的书面提案,请交大会提案组;平时提交的书面提案,可寄送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收件单位: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县四大家办公楼室)联系。 欢迎您积极撰写提案,认真履行职责,为富民强县、振兴衡南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一定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胜意! 附:1、提案参考题目 2、关于不立案的规定及处理意见 政协衡南县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年3月 附件1: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参考题目 党建、廉政 1、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 3、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 4、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建议 5、建立健全社会公示制度、听证制度,让人民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 6、总结经验教训,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 7、加强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 经济发展 8、进一步强化厂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9、优化投资结构,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10、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11、科学选择投资重点,避免重复建设 12、创造经济稳定增长的良好环境 13、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创建品牌集聚区 14、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 15、加强高耗能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16、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措施与建议 17、创新招商手段、提高招商选资效率 18、加强财政支持,推进企业科技创新 19、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 三农 20、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21、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22、继续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3、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支持农村经济发展 24、建设农村市场体系,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25、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农村民生工程建设 26、立足区域优势,发展特色经济 27、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发展 28、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29、依法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30、建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 31、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32、促进农民增收的措施和途径 33、加强农村水利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 34、规范农村土地流转 35、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力度 城建环保 36、增强城建规划前瞻性,为日益增长的机动车辆提供充足车位 37、关于提升社区建设品位的建议 38、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困难群体居住条件 39、加强城乡同治投入和管理的建议 40、建立健全公交体系,完善站牌、标示 41、发展低碳经济,保护环境,降低污染 42、加强节能减排保护生态环境 43、强化散居居民点的社区管理工作,堵塞社会治安漏洞 44、城乡结合部的治理、改造与建设 45、严格执法、推动新建小区教育文化公共设施依规建设 46、加强农村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力度 教科文卫体、旅游 47、加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48、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49、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 50、重视农村妇女就业的技术培训与技能训练 51、发挥文化优势,彰显衡南文化特色 5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公益文化事业 53、重视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人民健康 54、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惠民政策 55、加强以重大传染病为重点的疾病预防控制的建议 56、强化市容市貌、卫生管理 57、加强小吃、烧烤店卫生管理 58、加快我县乡村旅游发展步伐 59、加大文化、旅游资源融合力度提升我县文化旅游业竞争力 60、建立中小学校园安全长效机制 61、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稳定县乡骨干教师队伍 62、加大我县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 政法统战 63、加强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64、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6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部门执法行为 66、关于加强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建议 67、关于充分发挥宗教界人士、团体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作用的建议 人劳社保 68、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年轻干部选拔力度 69、改善工人就业、工作环境,维护工人权益 70、特殊困难群体的制度化保障问题 71、老龄社会的发展与保障问题 72、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缓解就业压力 73、关于重视养老事业规划和发展养老产业的建议 74、关于提高民政救助及资金使用透明度的建议 附件2: 关于不立案的规定及处理意见 根据《政协衡南县委员会提案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查不予立案。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国家明令禁止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六)属于纯学术研讨的; (七)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八)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九)指名举报的; (十)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十一)不属本县职权范围内的。 未予立案的,应当通知提案者。对所提意见和建议视其具体情况,可以适当方式转送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或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