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共计60人,分别是:学前教育教师50人(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0人);特殊教育教师10人(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4人),报名时间:年8月11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两个报名点,衡南县教育局6楼会议室和8楼会议室。年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共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共计60人,分别是:学前教育教师50人(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0人);特殊教育教师10人(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4人),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详见《年衡南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与条件表》。注:高校毕业生指届高校毕业生和年、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日均以本人有效身份证日期为准。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吸毒史,体检合格。(二)学历要求1.学前教育教师:具有幼儿师范(中专)或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2.特殊教育教师:具有特殊教育专业中专学历或中等师范及以上学历。注: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三)职业资格证要求1.学前教育教师:取得学前(幼儿)教师资格证书。2.特殊教育教师:取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或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注:根据人社部发〔〕28号文件精神,对届高校毕业生不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教师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本县在编教师和未开编的特岗教师;6.衡南县辞职未满3年的在编教师;7.教育主管部门解聘的教师;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届毕业生;9.现役军人;10.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含县外在编人员);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通过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