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非主产区烟花爆竹企业逐步淘汰,有序退出”的总体规划,根据衡政办函[]号要求,按照属地负责、依法淘汰关闭、鼓励退出、确保稳定的原则和“三个一律”、“三个先退”、“三个必须”的工作要求,衡南县决定淘汰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公安、环保、国土、林业、质监、工商、规划、税务、消防等相关要求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鼓励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主动退出,力争在年7月30日以前实现全县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淘汰关闭和退出。 据了解,衡南县有14家烟花爆竹企业,年12月30日以前要淘汰关闭退出3家,年7月30日以前淘汰关闭退出11家。 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必须予以淘汰关闭: (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 (二)3年(-年)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 (三)年生产能力在万元以下,年纳税低于50万元的企业; (四)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 (五)地质灾害影响范围内的企业; (六)不符合公安、环保、国土、林业、质监、工商、规划、税务、消防等法律法规的企业; (七)县乡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认为必须予以淘汰关闭的企业。 --------------------------------------------- “微衡南”政务北京中科医院是骗子南昌治疗白癜风的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