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衡南警方所队联动,仅用40余小时成功破获车江“7.18”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元已被刑事拘留。 7月18日9时许,车江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阳某报警称:其妹阳某花,37岁,衡南县栗江镇人,现居车江镇福泉西路“福泉小区”,死在自家卧室床上。经初查,死者阳某花脖子有伤痕,他杀的可能性大。 案情紧急,衡南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由刑侦大队、网安大队、车江派出所民警组成的专案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市公安局刑侦、网技支队等部门赶赴增援。 专案组兵分两路,一面开展现场勘查,一面开展调查走访。经仔细勘查:死者同床儿女无损伤,现场门窗无破坏迹象,家中财物无翻动和丢失迹象,初步判定死者系脖子、嘴巴遭受外力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后走访调查发现:死者与前夫胡某元离婚后仍居住在一起,并常因家庭琐事双方发生矛盾。胡某元17日晚离家后又于18日凌晨返回车江,案发后前往广州。专案组通过大量工作,认定胡某元(男,46岁,衡南县洪山镇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掌握胡某元的准确行踪后,办案民警赶赴广州市白云区实施追捕。在广州警方大力协助下,追捕组不分昼夜对胡某元的租住点和打工的厂房等地方进行布控和搜捕。迫于追捕组的强大攻势,20日凌晨2时许,胡某元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胡某元交代其与前妻阳某花于年1月已协议离婚,并约定:由其每月支付元抚养费,而阳某花在家照料儿女,不得外出打工。但阳某花未充分履行约定,胡某元与阳某花就此事多次发生争执。7月18日凌晨3时许,俩人发生争吵中,胡某元被阳某花言语刺激失去理智,用手将阳某花掐死。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晚报君工资全靠你的赞 一个=1分钱 求打赏求鼓励! ◆来源:衡阳公安 ◆编辑:唐锦 ◆责编:朱嘉林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予以删除 查看往期推送:(点蓝色字体↓)⑴衡阳市疾控中心权威回应:没有涉事疫苗流入衡阳⑵台风来了!高铁衡阳东6趟列车停运,至于天气嘛…… ⑶重磅!明年1月起,物业费不得随意涨,小区车位不得只售不租 ⑷湖南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平行一志愿投档分数线公布 ⑸衡东惊现原始未开发秘境,趁人少赶快去! 赞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