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字[]31号 关于印发《年衡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直学校、联合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衡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年衡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制定了《年衡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南县教育局 年6月2日 年衡南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一)公办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 (二)民办学校。坐落在县城中心城区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计划到校、超员派位、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招生。 (三)公民同招。坐落在县城中心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录取"的原则,民办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其他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属地管理、统筹组织"原则与县城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 二、招生政策 (一)公办中小学招生 1.公办小学招生以"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凡年满6周岁(年龄截止日期以当年8月31日为准)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学位有空余的学校小学入学年龄截止日期可放宽至当年12月31日。 2.新生入学以居住和户籍所在地划分就读区域,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如居住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以居住所在地为主。报名时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居住所在地学校申请,报名县城中心城区公办学校的按照划片区域在网上申请。 3.若区域内部分公办小学的学位不能满足服务范围的适龄儿童入学(含相关手续齐全的务工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联合学校要在本区域内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小升初招生工作中,遵守"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属地管理"原则,若服务学校的学位不能满足"相对就近"原则,由联合学校协调安排。 5.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规定。城镇务工人员是指在中心城镇稳定居住、就业的非本城区户籍人员。按照户籍制度改革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有序入学,同时尽量减少农村学生不合理的进城就读现象,有效防止假冒随迁子女择校行为。在县城中心城区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县城中心城区中小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县教育局指定的招生平台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相对就近免试入读;在其他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相应学校,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相对就近免试入读。凡符合就读条件的各学校不得拒收。家长在学校招生验证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学生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居住证:城镇务工人员在本县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时间截止年8月31日)。 (3)务工证明:监护人(父母一方即可)在本县城镇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个人依法连续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一年的证明(时间截止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正常缴费状态);个体经营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营业执照(时间截止年8月31日,学生入学时应在营业状态)。 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规定。具有本县户籍,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 7.在衡南服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1号)执行。 (二)民办中小招生 1.依法依规。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必须遵守《义务教育法》和国、省、市教育法律法规与政策,在规定区域内依法依规实行招生。 2.县级统筹。县城中心区域的民办中小学招生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由县教育局使用统一的平台组织开展报名、审核、录取等工作,各学校不得自行接受报名。其他民办中 小学按照"属地管理、统筹组织"原则与县城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同步进行。 县城中心区域的民办中小学报名对象为具有衡南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外地回县学生及城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接受县外适龄儿童少年报名。 3.超员派位。县城中心区域的民办学校若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报名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微机派位工作,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纪检监察、法制、公证、新闻媒体、家长、教师等代表对微机派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4.一贯制学校招生。县城中心区域的民办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的初中部招生,实行小学部直升与超员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未超过初中部招生计划,有直升意愿且报名的学生全部录取。若初中部学位不能满足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入学需求,有直升意愿且报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若初中部招收小学部有直升意愿的毕业生后学位仍有空余,可接受该校招生区域内学生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报名空余学位的学生全部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三、招生计划 县教育局根据各公民办学校的学位申报、学校办学条件和规模及其上年度实际招生人数等情况综合考虑,下达招生计划,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并按规定控制班额。 四、招生流程 (一)招生报名 1、县城中心城区公办小学报名。根据县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县城中心城区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划片招生工作的通告》相关规定,7月20日-8月10日,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衡阳市中小学招生与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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