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计〔〕26号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湖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及《湖南省“十三五”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特发布-年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科普专题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一)总体目标 围绕年全省公民具备科学素质比例达到10%的总体目标,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以市场为导向,广泛发动社会参与科普工作,将科技前沿、重大科技成果、新技术新产品及时转化为科普资源,传播科学精神、培育创新文化,为创新型省份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申报要求1.热心科普工作及公益事业,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申报项目;2.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力条件和技术装备;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4.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5.单位申报项目需明确本单位实施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并由单位负责人书面认可;6.国外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报的项目应有本省依托单位并在本省实施。二、支持方式与额度 根据项目具体特点,综合运用前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给予择优支持。每项支持专项资金为10万元~5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 三、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