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网络犯罪案发数量日益增长 犯罪手段不断翻新 “办理几张银行卡就能赚钱。”这类轻松赚钱的信息吸引了不少想兼职的人,但这些兼职办理的银行卡往往被诈骗分子用于从事犯罪活动。近日,贩卖个人实名登记手机卡、银行卡帮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颜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被衡阳县公安局樟木派出所抓获,据悉,此案是衡阳县办理的首例该罪名案件。 年3月中旬,犯罪嫌疑人颜某(男,31岁,衡阳县樟木乡九渡村人)在广东东莞找工作的时候,通过偶然机会认识一个自称可以贷款的男子,后续通过该男子了解到可以通过贩卖自身实名制登记的手机卡、银行卡获得钱财,故在该男子的指引下先后办理了一张实名制的手机卡,以及两张与该手机卡绑定的银行卡,办理完成之后去到隐蔽地方进行交易,交易完成之后将记录删除,且自己明知该男子是要用其手机卡、银行卡从事非法活动,仍然提供自己手机卡、银行卡给对方,并将银行卡密码,银行卡绑定的U盾均告诉了对方,在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期间,该两张银行卡流水就达到了上百万元,单笔最大金额为50万元,经查证,其中的金额均为诈骗他人所获取的钱财。颜某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颜某已被衡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近年来,公安机关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同时,也更加注重对犯罪源头的治理以及对其他帮助犯罪行为的惩处。与此同时,面对犯罪分子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段,广大市民群众特别是在校学生、务工人员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对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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