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上滚动浏览全文↑↑↑ 年4月2日,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李荐国涉嫌犯受贿罪一案。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高级法官陈梦晋担任本案审判长,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张勇出庭支持公诉。益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年至年,被告人李荐国利用担任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娄底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在医药销售、项目承揽、工程款支付、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胞弟及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万元。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荐国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被告人李荐国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余人,湖南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九指导组成员、益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成员、益阳政法单位部分干警旁听了庭审。因案情重大复杂,法庭将择期宣判。李荐国简历 李荐国,男,汉族,年3月出生,湖南衡东人,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年1月,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荐国提起公诉。.07—.07衡阳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科干事.07—.08衡阳师范专科学校团委副书记(主持工作).08—.05共青团衡阳市委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05—.01共青团衡阳市委研究室主任.01—.10共青团衡阳市委青工部部长.10—.11共青团衡阳市委副书记(其中.03—.11挂职任衡南县副县长).11—.06共青团衡阳市委书记、党组书记.06—.02衡阳市城北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02—.08衡南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08—.09衡南县委书记.09—.09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09—.03邵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03—.03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兼),省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党组书记.03—.04娄底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提名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04—.05娄底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05—.03娄底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03—.01娄底市委书记.01—.12娄底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2—.09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党组书记、院长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一届湖南省委委员,湖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了解家乡更多精彩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