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鹏飞率相关部门来衡南开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清燕一同检查。 李鹏飞一行先后来到县人民法院、明德小学、县人民检察院、县纪委监委等地,实地察看国旗设置和悬挂情况,了解国旗升挂、更换等事项,听取各地关于贯彻实施《国旗法》的情况汇报。 在云集中学,李鹏飞一行查看了《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宣传资料,对我县各学校各单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宣传和实施情况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依法升挂国旗是热爱祖国、振奋民族精神、凝聚社会共识的具体展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各项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宣传责任、监督责任,不断增强全县师生和人民群众的国旗意识和法治理念,激发全民爱国主义情怀。 县领导王励、许中伟参加。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