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8名警务辅助人员(4名男性,4名女性),根据《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辅警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年6月15日以后出生)以下;身高要求:男性1.72m以上,女性1.62m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体貌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等; (三)退役士兵及警校毕业生优先; (四)招聘合格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三)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年6月17日起至6月24日止。报考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照4张,并填写《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审批表》,到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4楼政工督察室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按照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四)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负) (五)考察与政审:参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和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查本人违法违纪行为。 (六)公示:考察结束后,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七)岗前培训及聘用:公示结束后开展岗前培训并安排试用期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 三、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元/月(加班工资另计),包食宿,警用服装及装备配置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按规定办理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险。 四、用工方式 采取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方式,试用期三个月。 五、本次招聘政策由衡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罗警官、李警官咨询 衡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年6月17日 ▌来源:衡南交警编辑:小衡 ▌版权说明:转载请标注来源/分享朋友圈随意 ▌爆料一旦采纳奖励30-元 ▌草根创业不易,请君手下留情/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联系我们 每十个衡南人就有六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