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从9月19日召开的 全县电动车登记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 9月31日前 我县电动车登记系统建设及 场地、牌证准备工作须完成 这标志着我县电动车即将进入“有牌时代” 据了解,从年10月10日至12月31日,我县将在三塘、谭子山、云集、向阳、茶市、泉溪、咸塘、鸡笼、松江、廖田、泉湖同步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防盗登记上牌工作。自年起,进入长效登记上牌管理阶段,对新购买的达标二轮电动车,由电动车销售商带牌销售,依法收取相关牌证工本费。 我县电动车登记适用范围及登记对象 (一)本县范围内,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车,在本辖区公安派出所登记并按规定领取标识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凡是以蓄电池作为驱动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是电助动功能的车辆,经当事人申请,按如下规定受理登记。 1、凡是年12月31日前购买电动自行车,在本辖区派出所办理登记。 2、自年1月1日起,新购买的电动车,实行带牌销售,在购买点办理登记手续,并规定缴纳牌证工本费、防盗保险费。 (三)两轮燃油助力自行车及四轮车不纳入登记范围,按现行法律法规予以查禁和取缔。 衡南县广播电视台 一线报道权威发布 您点一个,小编就有5毛钱! 求转发求点赞 记者:王莉萍 编辑:李颖婕 更多精彩|下载智慧衡南 新闻- 投稿、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