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全县各级团组织层层选拔推荐,经共青团衡南县委研究,确定了"衡南县五四红旗团组织"10个、"衡南县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10个、"衡南县优秀共青团员"10人、"衡南县优秀共青团干部"10人作为拟表彰对象。 为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拟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年5月9日—5月13日。如对表彰集体和个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共青团衡南县委反映。反映形式为信函、电话、来访,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qq. |